(一)权利人应建立借贷记录,详细记录借贷的时间、金额、对方信息等,以便准确知晓权利受损时间,及时计算诉讼时效。
(二)在知晓权利受损后,通过书面函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此中断诉讼时效。
(三)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三年内主张权利,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出延长申请,说明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