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鉴定前做好了解。提前向不同鉴定机构咨询常见鉴定类型的大致收费范围,如文书鉴定、法医临床鉴定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关注收费管理类型。明确“三大类”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基准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其他鉴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协商。
(三)及时沟通反馈。若鉴定机构告知的收费标准与预期差异大,可先与鉴定机构沟通,若无法解决,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非“三大类”鉴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