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担责,公司用全部财产偿债。资不抵债时申请破产清算,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二)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一般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若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就以家庭共有财产担责。
(三)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按认缴出资额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