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领域遇到欺诈,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按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损失;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偿。消费者应保留好购物凭证、服务记录等证据,与经营者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消协等部门投诉或起诉。
(二)商品房买卖中,若开发商有一房二卖、故意隐瞒无证售房等欺诈行为,买受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受人要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维权。
(三)其他领域欺诈赔偿,需依据具体法律关系和实际损失,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要确定适用的法律,准备好能证明欺诈和损失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