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方面,协议里财产约定无效,夫妻财产按法定财产制处理,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属夫妻共同所有,一方婚前财产等还是个人财产。
(二)因履行无效婚前协议致财产变动,能返还的返还财产,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折价补偿。
(三)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担责。
(四)协议无效涉及子女抚养约定的,不影响父母抚养义务,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等按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受婚前协议无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