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明确男方信用卡债务性质,可收集债务用途相关证据。比如保留家庭日常开销的发票、共同投资的合同等,若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二)若信用卡消费明显超出家庭日常所需,女方可要求债权人举证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若债权人无法证明,女方无需承担。
(三)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可对大额消费进行沟通和记录,避免一方擅自进行超出家庭正常范围的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