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仔细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若为共同生产、生活所负债务,则是共同债务。
(二)协商分担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先友好协商分担比例,达成一致意见。
(三)起诉解决分歧。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双方经济状况、对债务形成的作用等因素判决分担。
(四)保留证据。保留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明债务性质和用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