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处于外地时,若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发现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主要部分在其他法院辖区,按照规定可以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这是为了便于法院更好地开展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
(2)若两个以上法院对执行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会由双方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以此变更管辖地。这种方式能有效解决管辖权的纠纷,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3)上级法院有权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提级执行或将案件指定给其他法院执行,其目的是保障执行的公正与效率。上级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管辖,确保案件得到妥善执行。
提醒:执行管辖地变更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