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顺利实现看守所取保候审后尽快放人,申请人要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如证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证据等,以加快司法机关审查流程。
(二)司法机关应提高审查效率,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完成审查工作,确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确保后续手续能及时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该法条明确了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及对解除后通知的要求,保障了被羁押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