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无需对另一方进行分割,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婚前个人出资的材料。
(二)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可先计算共同还贷比例,再根据房产增值情况确定补偿金额。
(三)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出资比例分割的,要保存好各自出资的证据。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且无约定份额,平均分割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