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民事案件,想快速处理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若案件复杂适用普通程序需做好长期维权准备,特殊情况会延长审结时间。
(二)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需关注二审针对判决和裁定不同的审结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后续维权行动。
(三)刑事案件中,根据案件适用程序不同,了解对应的审结时间,若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可预期较快出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则需等待较长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