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有效遗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要及时了解遗嘱内容,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按遗嘱要求办理财产继承手续,如进行财产过户等。
(二)若无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应共同协商遗产分配事宜。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提出适当多分的要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主张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可要求其少分或不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