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正常合理消耗无需补偿,恶意消耗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财产的归属明确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生活中,若婚前财产因正常合理的日常生活开支等被消耗,这被视为财产所有人对自身财产的合理处分,因为夫妻共同生活必然有相应的支出,这种消耗是符合常理的,所以另一方无需补偿或返还。然而,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挥霍另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恶意消耗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要求赔偿时,需提供购物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来证明财产的初始价值、消耗情况以及对方恶意消耗的事实。若遇到婚前财产消耗及赔偿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