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受损管理单位可收集其身份信息、损害证据等,直接要求侵权人承担恢复原状费用、设施使用可获利益损失等赔偿责任。
(二)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受损管理单位可排查可能加害的人,让他们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三)赔偿方式上,先与责任方友好协商赔偿金额和方式。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责任和赔偿数额。
(四)责任方需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赔偿义务,若不履行,受损管理单位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