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密切相关人员或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是学校、居委会、民政部门等主体,他们发现孩子遭父母虐待情况后,有责任维护孩子权益。
(二)准备证据。收集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虐待事实的材料,为诉讼提供有力支撑。
(三)法院审查判决。法院依据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原则,判断虐待行为是否属实,若查证属实且严重侵害孩子身心健康,会判决撤销父母监护人资格并另行指定监护人。
(四)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承担抚养费。即便监护资格被撤销,父母仍需负担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