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遭遇家暴起诉离婚,要尽可能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家暴的证据,以此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二)作为无过错方,女方在离婚诉讼里可请求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
(三)涉及子女抚养权时,女方可强调自身无暴力行为,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合法权益角度争取抚养权。
(四)若证据不足未判离,女方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