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公证约定给女方一半,财产权属部分转移形成按份共有。婚姻存续期或离婚分割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公证约定判各自一半份额,一方有隐匿等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可对婚前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婚前财产公证约定给女方一半,使财产权属发生部分转移,双方按份共有各占二分之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按结果分割;协商不成诉诸法院,法院会依据公证约定判决。离婚分割时也遵循此原则。若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为保障另一方合法权益,分割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若在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或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