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收集好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银行账户明细等,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
(二)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及时固定证据,如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再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三)要求变更抚养权,要收集直接抚养方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等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收入减少证明等,提起变更之诉。
(四)起诉增加抚养费,准备好当地生活水平提高、孩子实际需要增加的证据,如物价上涨证明、孩子学习费用票据等。
(五)因胁迫签订离婚协议,在一年内收集胁迫的证据,如录音、证人证言等,起诉撤销财产分割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