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异后子女抚养权人死亡,若另一方无不适合抚养情形,可直接取得孩子抚养权。另一方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办理孩子生活安排、户口迁移等手续。
(二)若另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有监护资格的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收集另一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三)若孩子已达八周岁,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相关人员应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