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进行抚养权变更协商时,核心原则是子女最大利益原则。明确抚养权归属主体,还需对另一方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频率,抚养费数额、支付周期及方式,教育医疗等大额支出分担规则等内容进行具体协商确定。
(2)要尊重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充分考虑子女生活学习环境的稳定性,避免因抚养权变更对子女造成过大影响。
(3)双方需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内容要合法、无歧义,不能有模糊表述,防止后续产生争议,且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子女合法权益。
(4)若涉及户口迁移、学籍变动等事项,应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配合义务。同时,协商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以保障协议效力。
提醒:抚养权变更协商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