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买房归属分多种情况,全款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需结合情况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从购买时就确定为该方个人财产。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产权虽归登记方,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明确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若能证明是为结婚共同购房,也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主要考虑到双方的购房目的和出资情况。如果对婚前买房归属还有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