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都想持有公司股份,按比例分割股权并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二)一方想退出公司,另一方可按评估价格收购其股份并支付相应对价。
(三)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经营公司,对公司进行清算,清偿债务后分割剩余财产。
(四)涉及有限责任公司且有其他股东,向非股东一方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五)分割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双方贡献等因素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