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挪用公款行为,个人应查看是否符合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若符合,可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
(二)若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可争取让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若不符合上述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应做好可能被提起诉讼的准备,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