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农民婚前购买并取得产权的房子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有修缮等增值情况或有书面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农民婚前购买且取得产权的房子,离婚时原则上不参与分割,依旧归产权登记方。不过,如果婚后双方对房屋进行了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等,使房屋增值,增值部分中另一方应得的份额,房屋所有权人需折价补偿。另外,若双方书面约定该婚前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就按约定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大家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