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若能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孩子权益。
(二)若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诊断证明、对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的相关材料、孩子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证明等。
(三)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清晰阐述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理由,如自身经济状况稳定、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