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想争取抚养权,母方应保证自身没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的情形;父方若想争取,需证明母方存在这些不宜抚养的情况。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想争取抚养权的一方可证明自己有已做绝育手术等优先抚养情形。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父母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可通过良好沟通等方式让子女表达出跟自己生活的意愿。
(四)父母双方都应努力提升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保持良好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和道德品质,避免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