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转移的个人财产仍属个人财产,其增值部分要区分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自然增值归个人,主动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转移的财产如果本身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其个人财产性质不会因转移而改变。对于该财产的增值部分,自然增值是由市场等非人为因素导致的,像婚前存款利息、婚前房产因市场行情上涨的增值,这部分增值仍属于个人财产。而主动增值是通过婚后夫妻双方或一方的经营管理、投资等行为产生的,例如用婚前转移的财产进行婚后投资经营获得的收益,这部分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对增值部分的归属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大家在婚前财产及增值部分的归属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我或者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