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双方不存在抚养权争议,无需考虑抚养权优先判给谁的问题。
(二)离婚时,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
(三)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有以下情形可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有利,另一方有久治不愈传染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四)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