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女方可与男方沟通,若男方同意,双方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内容涵盖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之后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若男方不同意,女方准备好起诉状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