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若母亲无严重疾病、能尽抚养义务等,抚养权一般归母亲;若母亲存在法定不适宜抚养情形,抚养权可归父亲。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等优先情形的,可优先获得抚养权。
(三)已满八周岁子女,分配抚养权时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父母双方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前提下,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会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