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同居财产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一方所有财产归该方,共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能分清出资比例按比例确定份额,难分清则等额享有,自愿赠送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赠与未结婚可要求返还,处理纠纷需提供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同居财产处理遵循一定规则。有约定的情况下尊重当事人意愿,按约定执行。对于一方能证明单独所有的财产,明确归其个人,像一方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双方共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这既考虑到双方的投入,也保障公平。能分清出资比例按比例确定份额,难分清则等额享有,符合常理与公平原则。同居期间自愿赠送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而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赠与未结婚可要求返还,保护了赠与方权益。在处理财产归属纠纷时,提供出资证明、购买凭证等证据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若遇到婚前同居财产归属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