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明确约定违约赔偿金的,按约定执行。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调整,判断过分高于的标准通常是违约造成损失的30%。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赔偿金的,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赔偿额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