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房产未做公证,离婚分割依情况而定。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前房产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通常判归产权登记方,另一方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其所有权明确归该方,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而对于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因为婚后还贷部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部分及对应增值有另一方的权益。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从保障房产登记方权益和遵循购房资金来源实际情况出发,一般会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但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若遇到婚前房产离婚分割的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