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以体现经济状况良好,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物质生活;提供居住环境的相关资料,证明居住环境适宜孩子成长;准备与孩子相处的照片、视频等,展示与孩子感情深厚。
(二)了解孩子意愿。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多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必要时可让孩子在法庭上表达意愿。
(三)关注对方不利因素。若对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