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人证言时,可提前和邻居、居委会人员沟通,详细记录他们所了解的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出入的具体情况,形成书面证言并让证人签字确认。
(二)对于视听资料,要确保照片、视频的来源合法,且画面清晰能准确反映两人的生活状态,可在日常生活场景中自然拍摄获取。
(三)书证方面,注意收集租房合同、书信、聊天记录等能体现夫妻关系的文件,聊天记录要保留原始载体,避免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四)物证收集时,对共同生活场所内双方共同使用的物品进行拍照留存,并保留好物品本身,以增强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