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公婆出钱买房归属分情况,全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仅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先协议处理,无法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公婆全资购房,若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体现了公婆明确的赠与指向,所以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表明公婆有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公婆仅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况,先由双方协议,尊重当事人意愿;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基于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判决归登记一方,但对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以保障双方权益。如果在婚后公婆出资买房归属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