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无证据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时,需通过多途径收集证据,证据不充分可能使涉及的离婚损害赔偿等诉求不被法院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在涉及离婚损害赔偿等诉求时,证据至关重要。收集证据可从多方面入手,比如获取邻居关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长期稳定居住的证人证言,查看能体现亲密关系及共同生活内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数据,留意共同的消费记录、出行记录等。若证据不充分,法院难以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进而相关诉求就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尽可能多渠道收集证据,同时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如果在收集证据或处理此类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