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老婆装修老公婚前财产,离婚时若装修费用出自老婆个人财产,可要求老公按装修折旧后现存价值补偿;若用夫妻共同财产,可主张分割现存价值一半。婚姻关系存续时,装修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另一方对该财产进行装修等添附行为,会产生不同的权益分配。若离婚且装修费用是老婆个人财产,其有权要求补偿,因这是其个人财产的投入且使房屋增值;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装修,老婆自然可主张分割现存价值的一半。确定现存价值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以保障公平合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装修使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权益,双方对房屋使用和收益有平等权利。若遇到此类装修权益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寻求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