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错字不影响协议整体意思与关键条款的理解和履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说明并更正错字,签字确认补充协议效力。
(二)若错字影响关键内容理解,导致权利义务不明确,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协议,在新协议中纠正错字,明确旧协议作废。
(三)修改过程要遵循自愿、公平原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修改后的协议可进行公证,增强证明力和公信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婚前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其修改补充等也适用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