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当事人而言,若希望尽快获得判决结果,在庭审中应清晰准确地陈述事实,及时提供相关证据,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案件审理拖沓。若案件简单,可提醒法院尽快作出判决。
(二)若案件复杂需补充证据,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据,推动案件审理进程。
(三)对于法院安排的调解,若双方有调解意愿,应积极参与争取达成调解协议;若无调解可能,也应明确告知法院,以便法院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