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的东西,不经过主人的同意,不能再借给别人。私自借给别人,侵犯了主人的权利。如果造成损害,要进行赔偿。 《物权法》 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