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好相关费用凭证。对于医疗费,要妥善保存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便后续索赔使用。
(二)准确计算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同时,要让医疗机构准确出具误工时间证明。
(三)合理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费,相关证据也应妥善留存。
(四)收集交通费凭证。就医或转院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要保留好实际发生费用的凭证。
(五)参考标准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标准,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对受害人伤残情况给出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