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婚前财产婚后购房,房屋分割依不同情况处理,全款购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不分割;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屋归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当用婚前财产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时,该房屋本质仍是个人婚前财产的转化,所以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屋虽登记在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是夫妻共同投入产生的,所以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同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而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双方对房屋归属有共同所有的意思表示,因此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您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