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和法律意识。
(二)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审查,定期进行财务审计,防止挪用资金行为的发生。
(三)如果发现有挪用资金的疑似情况,单位应及时进行内部调查,若确认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