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父母出资购房,婚前出资且登记在女方名下,保留好出资凭证,确保该房产作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分割。
(二)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若想房产归女方个人,让父母明确作出赠与女方一人的书面表示。
(三)父母出资用于投资等其他方面,婚前出资的相关收益凭证要留存好;婚后出资若想收益归女方,可提前与配偶约定。
(四)若父母出资是借款,要保留好借条等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以便要求夫妻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