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吊车司机受雇于个人或单位执行工作致物品损坏,雇主先担责。雇主担责后,若司机故意或有重大过失,雇主可向司机追偿。所以雇主平时要加强对司机的管理和培训,降低事故风险。
(二)若吊车司机是独立承包商,与雇佣方为承揽关系,司机操作失误致物品损坏,一般司机自行担责。雇佣方在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时要担责,因此雇佣方雇佣前要审查司机资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