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债权人可向任一方或双方追讨还款,夫妻双方应做好还款准备,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二)夫妻双方还款前可先确定是否有债务分担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比例分担;无约定则平均承担,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若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及时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部分。
(四)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协商仅在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或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后可依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