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法院不判离但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主张抚养费。
(二)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若无法确定对方收入,可通过查询工资流水、纳税记录等方式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