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要全面涵盖各类证据,如收集物证、书证等,保证定罪量刑事实都有证据支撑。
(二)对所有定案证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特别是电子数据,着重审查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三)证明诈骗金额时,要收集银行转账记录、电子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多种证据,使其相互印证。
(四)判断嫌疑人主观故意,结合其行为模式、既往经历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