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要牢记还款期限,在到期后三年内及时通过书面、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方式向借款人主张权利,防止诉讼时效经过。
(二)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催告借款人还款,注意保留好催告的证据,从合理期限届满起三年内主张权利。若一直未催告,首次主张权利时要在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限内。
(三)一旦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借款人同意履行,出借人要留存相关证据,以便重新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四)起诉时若担心借款人提出时效抗辩,可在诉讼前收集好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或未经过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